使用條款

株式會社GSA Online International(GSA Online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稱「甲方」)針對甲方所經營之「Global Step Academy」提供之線上英語教學服務(以下稱「線上課程」)及從「Global Step Academy」購買之實體國際教育服務(以下稱「實體課程」,與線上課程合稱「本服務」)之使用者(以下稱「乙方」)使用本服務之相關事項規定使用條款(以下稱「本使用條款」)如下。乙方必須詳閱本使用條款及甲方另行規定之個人資料保護方針(隱私權政策)(以下稱「隱私權政策」)。當乙方申請註冊本服務之會員時,甲方即視其已同意本使用條款之全部規定。



第1條(本使用條款適用範圍)


第1項
本使用條款之適用範圍,包括甲方與本服務相關之網站(以下稱「本網站」)、甲方提供之應用程式、甲方對乙方以電子郵件及書面方式等傳送之資訊。


第2項
甲方與乙方間就本使用條款如有另行個別約定(以下稱「個別契約」),優先適用個別契約之規定,惟關於隱私權政策之事項不在此限。



第2條(免費試聽課程)


第1項
乙方自完成註冊本服務會員之日起,無須支付使用費用,即得成為可使用部分服務會員(以下稱「部分使用會員」),於甲方所定之期間(以下稱「部分使用期間」)內試聽免費課程。此外,亦得以部分使用會員價格接受部分實體課程服務。


第2項
乙方於試聽免費課程時,仍負有遵守本使用條款之義務。



第3條(註冊為本服務會員)


第1項
乙方於申請本服務時,應依甲方規定之程序申請註冊本服務。乙方申請註冊本服務時,必須確認並同意下列事項。
・安裝甲方推薦之網路瀏覽器及應用程式。
・確保乙方之通信環境不會干擾本服務之使用。
・於申請註冊為付費會員,或於部分使用期間結束後成為付費會員時,應依本使用條款第 7 條規定之付費方式支付本服務之入學費及一期使用期間(月付制方案為自每月開始使用之日起算一個月,學期制方案為各學期使用日開始起算一學期)之基本費用。
・為確保及維持本服務之一致性,甲方得記錄乙方之課程內容等必要資訊。
・為順利提供本服務及提升服務品質,甲方可能會於授課中確認課程內容。
・甲方得對乙方以電子郵件傳送本服務相關之通知、廣告及問卷等。
・為提升客戶服務之品質,甲方得記錄、錄音及保管乙方所諮詢之內容。


第2項
本服務之註冊於甲方以電子郵件通知同意後始告完成。


第3項
如乙方符合下列規定事由,甲方得拒絕該註冊申請。此外,即使已完成註冊,亦得撤銷該註冊。
・非真實存在。
・註冊時為虛假、錯誤之記載或漏記。
・過去曾被甲方取消註冊。
・乙方指定之信用卡不存在或為停用狀態。
・乙方曾有怠於付款之情事。
・乙方如為未成年、受監護宣告人、受輔助宣告人或被補助人時,註冊時須經法定代理人、法定監護人等之同意。
・乙方為幫派、幫派份子關係企業、職業股東,與此同類型者或其成員,抑或有上開情事之虞。
・其他由甲方判斷不適合成為本服務使用者之情事。


第4項
乙方於完成註冊本服務會員或部分使用期間結束後,依本使用條款第7條規定之方法支付本服務之入學費與一使用期間分之基本費用,經甲方於甲方之系統中確認之日(下稱「開始使用日」)起,乙方即得以付費會員之身分開始進行線上課程及以付費會員價格使用實體課程。


第5項
乙方必須慎重管理註冊本服務時使用之電子郵件地址、密碼等於登入或使用本服務時所必要之資訊(以下稱「密碼等」)。登入時使用的密碼等資料如與註冊資料一致,甲方即將其視為乙方本人之行為。


第6項
乙方不得讓第三方使用密碼等,亦不得將之轉讓、出借予第三方。


第7項
如乙方忘記密碼,或懷疑遭第三方非法使用,須迅速通知甲方,並依甲方指示行動。因延遲該通知而導致甲方遭受之全部損害,須由乙方負擔賠償義務。



第4條(變更註冊資訊)


乙方如有必要更新本身註冊資訊,須依甲方規定之方式即刻辦理註冊資訊變更手續。於乙方延遲該變更手續致生損害時,甲方就該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第 5 條(本服務使用費)


第 1 項
線上課程之使用費係指甲方依乙方希望之收費方案另行規定之入學費、基本費用、加購課程費、加購教材費等其他金額。實體課程之使用費由甲方個別規定金額。


第 2 項
乙方應於各使用期間的始日(如月付制方案之開始使用日為 1 月 15 日,則為每月 15 日。學期制方案則為各學期的開始日)支付基本費用,取得與基本費用方案相對應之貨幣(以下稱「GSA 幣」),並使用 GSA 幣進行線上課程。


此外,乙方得透過支付加購課程費用隨時加購 GSA 幣。


GSA 幣之購買方法、使用手續及使用條件等詳細規定,除於本使用條款規定外,另於本網站規定之。


第 3 項
第二次後之基本費用,將依第 7 條規定之方式於使用期間始日自動扣款。於部分使用期間結束後轉為付費會員之初次基本費用亦同。


第 4 項
乙方得於希望變更基本收費方案之使用期間開始三天前,依甲方本網站上規定之方式申請變更基本收費方案。如於該期間內未申請,可於次次期使用期間開始變更基本收費方案。



第 6 條(GSA 幣之使用與限制)


第 1 項
甲方可能設定乙方購買及持有之 GSA 幣上限,乙方無法購買或持有超過該上限之 GSA 幣。


第 2 項
使用本服務時,必須使用本網站上明示之 GSA 幣數量。同意使用本服務時,便會消費 GSA 幣,並扣除乙方持有 GSA 幣之餘額。


第 3 項
GSA 幣的有效期限為購買日起五個月,期限過後貨幣自動失效。惟,於有效期限屆至前,如有下列事由,於該事由發生時,乙方持有之 GSA 幣即全部失效。
・持續一年無法確認乙方登入本服務。
・乙方出於任何理由暫停或退出會員。
・乙方因第 12 條規定被取消本服務之會員註冊。


第 4 項
乙方不得將購買之 GSA 幣轉讓、出借、抵押或提供擔保給第三方(包括同一人使用之不同帳號),也禁止實施、提供或勸誘他人從事此類行為。惟,乙方將該 GSA 幣轉讓給乙方之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者不在此限。


第 5 項
無論理由為何,乙方均不得對其所購買之本服務及 GSA 幣要求退款、折現、退費或退還。



第 7 條(使用費支付方法、退款、退貨)


第 1 項
乙方對甲方支付線上課程的使用費,須以信用卡為之。


第 2 項
無論前項規定為何,取得甲方同意時,乙方得以匯款方式支付線上課程的使用費。


第 3 項
乙方對甲方支付實體課程的使用費,須以信用卡或匯款等方式為之。


第 4 項
甲方概不返還乙方已支付之使用費。此外,乙方已購買之教材亦不接受退貨。



第 8 條(課程)


第 1 項
線上課程一堂課通常為 25 分鐘或 50 分鐘。惟,隨課程不同,亦有較短或較長之線上課程。課程時間將於預約時顯示。除非另有規定,否則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中斷線上課程時間。


第 2 項
乙方於線上課程開始後,如經甲方或該堂授課講師聯絡而未獲答覆,甲方將視乙方缺席該堂課程。甲方將於該時點停止授課,但即使如此,乙方對該線上課程已使用之 GSA 幣仍視為已消費。


第 3 項
如講師有不得已之情事致無法講授乙方預約之課程,甲方得盡可能以電話或郵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並指派代課講師。惟,如遇此情況,乙方得於課程開始前取消該課程預約,無須消費 GSA 幣。


第 4 項
實體課程將於購買時個別顯示內容。


第 5 項
甲方於乙方多次無故缺席時,得對乙方提出警告、要求改善等。如乙方不服從該指示,甲方得依第 12 條對乙方實施處分。


第 6 項
乙方於實體課程之授課時間內,得依甲方所定之規則及指示,使用甲的設施和備品。


第 7 項
乙方應於適當環境中進行線上課程。此外,應穿著適當服裝出席實體課程。



第 9 條(補課)


第 1 項
於以下情形,甲方得提供乙方補課服務。
・因可歸責於甲方或授課講師之事由,導致授課時間大幅縮短者。
・乙方預約之授課講師有無法授課之情事者。惟,甲方得盡可能以電話或郵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並指派代課講師;如乙方業已接受該代課講師之課程,則不予補課。
・依法人契約之規定提供補課者。
・其他甲方認為提供補課為適當者。


第 2 項
無論前項規定為何,於下列情形,甲方不提供乙方補課服務。
・甲方無法確認通訊障礙由講師一方所引起者。
・乙方於課程中有遲到早退之情事者。
・乙方對甲方為不實主張等,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補課者。



第 10 條(預約及購買課程)


第 1 項
乙方於持有之 GSA 幣的範圍内,得不限次數預約線上課程。惟,學期制方案之線上課程,將配合該學期制方案之内容自動進行預約。


第 2 項
前項預約將於本網站上乙方之預約狀況已顯示該預約之時點成立。於該線上課程開始的 24 小時前,得變更或取消該預約。如取消該預約時已逾課程開始前 24 小時,則乙方對該課程已使用之 GSA 幣仍視為已消費。


第 3 項
線上課程之形式為 1 位講師對 2 位以上乙方,或 1 位講師對 1 位或 2 位乙方。以後者形式進行的線上課程,如乙方預約之前提為 1 位講師對 1 位乙方,其他乙方須獲得先行預約之乙方同意,方能以第 2 名學生之身分進行預約。


第 4 項
乙方得購買甲方於本網站上顯示之實體課程。該購買將於本網站上乙方之購買狀況已顯示該購買時成立。乙方不得取消或變更已購買之實體課程。



第 11 條(禁止行為)


第 1 項
乙方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乙方將使用該服務之權利或 GSA 幣轉讓、贈與、買賣、變更名義、設定質權或作為擔保品予他人(乙方將自身之 GSA 幣轉讓給乙方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之情形除外)。
・將密碼等轉讓或出借予第三方,或讓第三方使用。
・侵害甲之名譽、信用、著作權、發明專利權、新型專利權、設計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及隱私權等。
・違法或違反公序良俗之行為。
・妨礙本服務運用之行為。
・基於營業行為、營利目的或為其準備而使用本服務。
・勸說或助長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講師為違法行為。
・對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講師造成經濟或精神損害,導致其蒙受不利益之行為。
・犯罪行為或導致犯罪之行為。
・會妨礙課程進行之騷擾行為,如騷擾講師或做出不良行為等。
・呈現讓人感到不愉快或不適當之影像或聲音,如乙方或乙方之家人等對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講師裸露皮膚或內衣,抑或暴力行為等。
・調查講師雇用條件、客服中心地點或網路連線等甲方一般情況下未公開之機密資訊。
・勸說講師加入宗教、政治團體或多層次傳銷之行為。
・包含電子郵件傳送在內,無論是線上或線下,乙方本人或其代理人欲與講師取得個人接觸之行為。
・勸說講師為可能與甲方競爭之服務或企業工作。
・對甲方客服人員有惡言相向、脅迫之行為,或妨礙客服業務運作之行為。
・由多名使用者使用同一帳號之行為。
・註冊多個帳號之行為。
・未經甲方許可即對課程內容進行攝影、錄影或錄音之行為。
・未經甲方許可即提議與講師分享個人資料之行為。
・其他甲方判斷不適當之行為。


第 2 項
乙方因違反前項規定,導致甲方或第三方蒙受損害時,縱使其已退出本服務會員,仍應負擔全部法律責任,並於任何情形下免除甲方責任。



第 12 條(罰則規定)

甲方於乙方符合下列任一事由時,得對乙方作出暫時停止使用本服務或取消註冊之處分。
・乙方觸犯第 11 條所規定之禁止行為。
・乙方違反本使用條款各項規定。
・乙方有延遲或怠於支付使用費之情事。
・乙方於使用本服務時,未遵循甲方之重要指示。
・其他由甲方判斷乙方不適合使用本服務之情事。



第 13 條(暫停會員資格)


第 1 項
暫停會員資格係指暫時停止使用本服務。如為月付制方案,暫停會員資格自該次使用月之始日起以一個月為單位,最長可暫停六個月,自第七個月後自動重新啟用,並開始支付使用費;如為學期制方案,於次學期之始日起算,以一個月為單位,最長可暫停一學期,於次次學期後自動重新啟用,並開始支付使用費。請注意,已購買之 GSA 幣會因暫停會員資格而失效。已購買之實體課程仍可繼續進行,但不得再次以會員價格購買實體課程。


第 2 項
乙方應依甲方於本網站上所規定之方式申請暫停會員資格。甲方確認乙方之暫停會員資格申請,並以傳送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已完成暫停會員資格手續時,暫停會員資格手續始告完成。


第 3 項
暫停會員資格申請須於次一使用期間開始三天前為之。如未於該期間內提出申請,將於次次期使用期間開始暫停會員資格。


第 4 項
暫停會員資格後,如希望恢復使用本服務,乙方應依甲方規定之方式辦理恢復使用手續。


第 5 項
乙方於使用期間之始日起算十日內未支付基本費用時,將視乙方自該使用期間始日起即業已暫停會員資格,因此已購買之 GSA 幣將自該時點開始全部失效。



第 14 條(退出會員)


第 1 項
退出會員係指停止使用本服務。於使用期間結束後,乙方即完成退出會員,喪失會員資格。請注意,已購買之 GSA 幣及實體課程不會於退出會員時退還。惟,仍可支付與一般價格的差價繼續進行已購買的實體課程。


第 2 項
乙方應依甲方於本網站上所規定之方式申請退出會員。甲方確認退出會員申請,並以傳送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已完成手續時,退出會員手續始告完成。


第 3 項
退出會員申請須於次一使用期間開始三天前為之。如未於該期間內提出申請,將於次次期使用期間退出會員。


第 4 項
除乙方另有要求,退出會員後,仍會留存乙方之註冊資訊。


第 5 項
乙方如完成退出會員,則從喪失會員資格時即失去本服務所有權利,且不得對甲方為任何主張。


第 6 項
乙方因自身行為,導致甲方或第三人蒙受損害時,縱使其已喪失會員資格,仍應負擔全部法律責任,並於任何情形下免除甲方責任。



第 15 條(休眠會員)


第 1 項

如乙方於五個月內一次都未曾使用本服務,甲方將視乙方為休眠會員,將不另行通知乙方,即停止基本費用之扣款與 GSA 幣之發放。


第 2 項

乙方如希望重新支付基本費用及取得 GSA 幣,應將上開要求以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第 16 條(以電子郵件通知)


第 1 項
甲方傳送與本服務有關之重要資訊時,縱使乙方將甲方之信件通知設定為拒絕接收,甲方仍得傳送電子郵件。


第 2 項
以電子郵件所為之通知,於傳送至乙方註冊資訊所記載之電子郵件地址(以下稱「指定郵件地址」)後視為完成。


第 3 項
乙方必須變更與指定郵件地址相關之各種設定等,使其允許接收來自甲方(網域名稱:gsacademy.com)之電子郵件。


第 4 項
無論理由為何,當甲方對指定郵件地址傳送郵件時,縱使該郵件並未抵達乙方,甲方亦不對該未送達之情形負任何責任。乙方須就該未送達所生之一切損害負賠償責任,並於任何情形下免除甲方責任。



第 17 條(註冊資訊處理)


第 1 項
甲方會以提供本服務之目的以及甲方所定之其他目的使用乙方之註冊資訊。


第 2 項
如事先未獲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揭露其註冊資訊。但符合以下情形者,不在此限。
・與甲方合作夥伴業者共享乙方姓名、年齡及過往課程記錄等。
・依據法令等被要求揭露時。
・對於乙方違反使用條款之行為,須採取包含法律途徑在內之必要措施時。
・其他符合法令要件之情形。


第 3 項
對於乙方註冊資訊中的「個人資料」及「個人數據」等資訊,甲方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方針(隱私權政策)及《使用者個人資料處理》之規定處理。



第 18 條(照片及影片使用)


第 1 項
本服務於官方網站或社群網站等進行宣傳活動時,可能會刊載以學習景象為主之照片或影片,其中或包含乙方之肖像及個人資料。乙方之肖像及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服務之宣傳活動中適度使用。乙方於申請本服務時,視為同意該行為,但亦得聯繫[email protected]要求中止刊載。


第 2 項
基於提升服務品質及管理等目的,甲方可能就本服務提供之課程予以錄音或錄影,乙方於申請本服務時,視為同意該行為。



第 19 條(本服務之中斷及終止)


甲方事先於本網站上公告,或事先傳送電子郵件通知乙方後,得中斷或終止本服務。此外,由於國內外政治情勢、自然災害等,提供服務之伺服器因維修、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由導致難以提供本服務時,得不經預告中斷本服務。



第 20 條(損害賠償責任)


第 1 項
乙方違反本使用條款時,甲方得對乙方請求因該違反行為所生之直接、間接損害或損失之賠償。


第 2 項
乙方基於本服務之不足或瑕疵等,對甲方主張之損害賠償限度,無論於何種情形,皆不超過其已支付之一使用期間分基本費用(乙方如使用多個基本費用方案,以最低之基本費用方案為計算標準)。



第 21 條(智慧財產權及所有權)


第 1 項
本服務相關之商標、標誌、記載等之著作權與其他智慧財產權及所有權皆歸屬於甲方。未經甲方事前明確同意,乙方不得為該商標等之使用,或將其轉載於雜誌或其他網站。


第 2 項
乙方違反前項規定時,甲方得對乙方依著作權法、商標法等採取各項法律行為(警告、告訴、損害賠償請求、禁止請求、回復名譽措施等請求)。



第 22 條(免責事項)


乙方事先同意,因下列各款事由所生之一切損害,甲方無須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使用本服務時未能滿意(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狀況)。


-因使用者人數急遽增加,導致提供課程不足。
-甲方提供之課程內容變更。
-乙方無法預約其希望之特定時段的課程。
-乙方無法預約其希望之特定講師的課程。
-乙方無法預約其希望之特定内容的課程。


・因使用條款第19條之事由不得已須中止課程。
・乙方之訊息或數據遭到非法存取或非法變更等因第三方行為衍生之狀況。
・本服務及本服務提供之課程的學習效果、有效性、正確性和真實性等。
・甲方所介紹、推薦之其他與本服務相關公司的服務或教材等,其效果、有效性、安全性和正確性等。
・因甲方合作企業提供之服務出現故障或問題等,導致無法使用本服務。
・因乙方過失遺失或無法使用密碼等,導致無法使用本服務。
・乙方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間發生紛爭或問題。
・本網站提供之全部資訊、連結對象等之完整性、正確性、最新性、安全性等。
・自本網站連結或連結至本網站之甲方以外第三方所經營之網站內容及其使用等。



第 23 條(本服務之日期時間顯示)


本服務之開始使用日、使用期間之始日、各項費用支付之期限,各項申請之截止日等日期時間,皆以日本時間(GMT+9:00)為準。



第 24 條(本使用條款之變更)


第 1 項

甲方得於斟酌變更之必要性、變更後内容之相當性等後,於其認定合理之範圍內變更本使用條款。


第 2 項

甲方依前項規定變更本使用條款時,將依其判斷適當之方法,對乙方公開或通知變更本使用條款之意思表示、本使用條款變更後之內容及生效日等。



第 25 條(準據法及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本使用條款應以日本法律為準據法,依日本法律解釋之。甲方及乙方欲解決因本服務、本使用條款所生或與其相關之甲方和乙方間紛爭時,合意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附則 本使用條款自 2014 年 9 月 30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16 年 8 月 25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17 年 7 月 1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18 年 3 月 1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18 年 7 月 1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19 年 6 月 7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19 年 12 月 10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20 年 1 月 14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21 年 1 月 7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21 年 11 月 9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23 年 4 月 1 日實施。



Global Step Academy 特別使用條款(僅限於居住於台灣之會員)

除前述條款外,本特別條款(以下簡稱「本特別條款」)專適用於株式會社 GSA Consulting(以下簡稱「甲方」)提供予居住於台灣的會員(以下簡稱「乙方」)之Global Step Academy 線上英語教育服務(以下稱「線上課程」)

本特別條款應視為 Global Step Academy 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使用條款」)之一部,如本使用條款之條文與本特別條款之條文有任何牴觸,應以本特別條款之條文為準。所有本特別條款之相關定義應與本使用條款之定義一致,未規定於本特別條款之事宜應以本使用條款之規定為準。


第 1 條(GSA 幣之使用與限制)

在乙方依第 7 條規定之方式支付線上課程之使用費期間,GSA 幣的使用不受本使用條款第 6 條第 3 項之限制。惟,如有下列事由,於該事由發生時,乙方持有之 GSA 幣即全部失效。

・乙方出於任何理由暫停或退出會員。

・乙方因第 12 條規定被取消本服務之會員註冊。


第 2 條(退費)

第 1 項

乙方依本使用條款第 14 條規定申請退出會員者,得依以下規則,請求甲方就乙方申請時帳戶內剩餘之 GSA 幣,以申請退費時之價格折算為現金(幣別:新台幣,以下稱「應退金額」)後,無息退還之。 但乙方依本服務條款第 12 條規定被取消本服務之會員註冊者,不適用本條規定。

・使用期間內,自乙方取得 GSA 幣後從未曾使用者或取得 GSA 幣之日起算未逾 90 日者:應退金額扣除新台幣 500 元之金額作為行政處理費後退還。

・使用期間內,自乙方取得 GSA 幣之日起算逾 90 日者:應退金額扣除 30% 之金額作為行政處理費後退還。

・因無償取得或自乙方取得 GSA 幣之日起算逾 150 日之 GSA幣,不列入應退金額之計算。

・分次取得 GSA 幣者,應以每次取得日分別認定其取得日。

第 2 項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之退費申請且乙方完成個人資料驗證程序後,依前項規則計算完成並退還至乙方支付線上課程所使用之信用卡帳戶內。


附則 本特別條款自 2020 年 12 月 4 日實施。
附則 本特別條款自 2021 年 1 月 7 日實施。
附則 本特別條款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實施。
附則 本修正自 2023 年 4 月 1 日實施。